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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改革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的意见

    信息发布者:fuchengzi
    2017-07-27 10:57:27   转载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的新要求,深入推进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   改进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考核机制

    把扶贫攻坚和扶贫工作成效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考核。转变考核重点。对丰宁、围场、隆化、平泉、承德县、滦平、兴隆县7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把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和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及完成扶贫开发重点工作成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引导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拓展考核范围。各县制定相关部门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将有扶贫任务的乡镇纳入县专项考核范围,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考核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同序列排队、同类型考核,奖优罚劣,落实奖惩。建立退出机制。鼓励重点县加快脱贫出列步伐,按照省委、省政府制定的评估标准和程序,通过考核确定脱贫出列,其中省定县兴隆县到2016年底出列,国定县滦平县到2017年底出列,“燕山-太行山”特困连片地区内的承德县、平泉县、隆化县、丰宁县、围场县到2020年底出列,全市全面建成小康。对于提前出列的重点县,保持现有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主要用于巩固扶贫成果,发展扶贫产业,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等。重点县出列后按照标准和程序重新确定一定数量的贫困村给予扶持,对于原建档立卡贫困村未达到出列标准的继续给予扶持。

    二、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切实提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持续性,通过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有限的扶贫资源真正用在贫困户、真正用在贫困村。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健全贫困人口识别、动态管理和贫困统计监测制度。实行精准识别。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制定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以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低于扶贫标准的贫困户识别出来,将贫困人口集中的村识别出来,对贫困户、贫困村进行建档立卡,摸清扶贫对象底数,对丧失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精准扶贫。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村定法、因户施策,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对贫困村要制定脱贫计划,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规划好发展项目,安排好帮扶单位,明确脱贫时间表。对贫困户要确定脱贫路径,明确帮扶责任人,制定帮扶措施,提高帮扶的针对性、有效性,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让扶贫对象真正受益、稳定脱贫。实行精准管理。建立完善建档立卡数据库,将贫困村、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脱贫发展项目、动态情况录入到网络系统当中,加强精准扶贫监测和绩效评估,实现扶贫对象脱贫出库、返贫入库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为分类施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创新社会帮扶机制

    围绕扶贫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人的能力“三项建设”,推进“扶贫共富工程”。落实“社会帮扶一把手”责任制。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将扶贫工作作为主要工作职责,定期研究、定期督导,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对所帮扶村内的贫困户,全部明确脱贫责任人,组织落实好扶持措施,帮助贫困村发展项目,达到脱贫目标。加强帮扶工作队的管理。严格各项考核,兑现奖惩,确保帮扶的贫困村在既定时间内整村脱贫。省、市驻县单位,要主动与包县各级领导联系,整体推进,为帮扶村引进项目、资金、信息、人才、技术。开展“扶贫科技示范行动”。发挥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科技、人才优势,加大培训力度,在贫困村建立科教扶贫示范点、产业示范园区和科技服务平台,推广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的种养品种和先进可靠、易学好用的农业实用技术。营造“扶贫向善、济困光荣”的社会氛围。搞好爱心扶贫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动员、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投身到扶贫工作中来,汇聚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扶贫部门要定期对各帮扶单位扶贫工作进行督导、调度、检查。

    四、理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努力探索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整合方式,建立统一的协调组织,运用市场机制,整合投向贫困地区的各类资金。加大市县本级扶贫投入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各市和重点县每年要拿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以上,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各县及阜平县每年要安排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以上专项用于扶贫开发”的规定,各级政府要把扶贫开发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视财力状况逐年增加。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各级财政配套资金要重点用于不同层级认定的扶贫龙头企业落实贷款贴息。支持组织带动能力强的农合组织,鼓励支持引导涉农企业、工商资本到贫困村发展农业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依托河北省扶贫基金会成立河北省扶贫基金会承德扶贫基金会管理中心,在多方筹集资金的基础上,以基金会为平台加大争取中国扶贫基金会和省扶贫基金会的资金和项目,用于支持扶贫龙头企业、贫困农户和一些公益性事业发展,加快我市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探索资金管理改革。以扶贫攻坚规划、重大扶贫项目和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平台,整合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和权益到户相结合,切实使扶贫对象真正受益。规范扶贫项目审批流程。除中央彩票公益金、连片开发试点项目、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奖励以及其它国家和省规定需要审批和备案的项目外,产业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扶贫培训等项目的审批权限原则上均下放到县级政府。县级政府是审批和组织实施项目的主体,并承担相应责任。县级项目实施计划经县扶贫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后,由县级扶贫、财政部门联合上报市级扶贫、财政部门,市级扶贫、财政部门给予指导或提出修改意见,在7个工作日内将指导意见反馈县级扶贫、财政部门。通过市级部门指导后的项目实施计划方可提交县级政府审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须按程序重新选项。县级扶贫部门在项目审批通过后,要于5个工作日内报市级扶贫、财政部门,市级扶贫部门负责汇总各县情况,于7个工作日报省级扶贫、财政部门。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已审批项目的,由县级政府重新审批,报省、市扶贫部门备案并下达备案许可通知后方可实施。县级扶贫部门要依据县级政府项目批复,精心组织实施好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对项目实施效果负责,确保项目发挥效益。县级财政部门要依据项目批复对扶贫资金投向、使用范围、补助标准、使用方式、报账程序等加强对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市级扶贫、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扶贫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各个环节的指导和监管,同时负责对重点县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各级人大加强对资金审计结果的监督,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 ,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程序实行财政报账,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充分发挥县乡一线的优势,完善县乡监督管理机制,让县乡全程参与财政扶贫项目的全过程,赋予其更多的管理责任,发挥其监管作用。坚持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有效做法,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制度设计,保障第三方的独立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完善金融扶贫机制

    进一步创新扶贫资金运作模式,加快构建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协调配合,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和合作金融分工协作,民间资金等互为补充的多元化金融扶贫资金供给保障体系。全面改革扶贫贴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信贷扶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加扶贫贴息资金额度,提高扶贫资金的运行效率。凡愿意参与扶贫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可为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主体。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向贫困乡镇和社区延伸,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在防范风险前提下,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转让、托管、转换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加快推动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发挥好农村金融的服务功能。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作用,规范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和中国扶贫基金会农户自立服务社,支持扶贫小额贷款公司提高贷款服务能力,支持供销合作社选择管理运作规范、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在成员之间开展农民资金互助。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深化信用县、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尽快建立健全适合贫困地区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宣传,增强农村地区信用观念,改善贫困地区的信用环境,确保金融扶贫信贷资金良性循环。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保险全覆盖。继续推进农房保险和“一元民生”保险,加快建立覆盖镇、村两级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发展农业担保机构,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降低扶贫信贷资金风险。各县政府都要成立非营利性担保公司,在担保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扩大担保规模,提升担保能力,降低担保费率,为贫困地区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户、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济主体贷款提供必要的担保,降低扶贫信贷资金风险。提高到户贷款额度。到户贷款贴息资金扶持贫困村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扩大贷款额度,每户贷款额度提高到5万元,对于通过能人大户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的项目适当放宽贷款额度,每户最高可贷款10万元。

    六、创新产业扶贫机制

    充分运用市场思维和市场机制,推动发展具有现代农业产业特征的扶贫产业,逐步实现生产主体组织化、生产手段科技化、生产经营一体化、产业功能多元化、利益分配市场化、要素配置高效化。推广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总结丰宁“五位一体”股份合作奶业扶贫新模式经验,推动政策资源、金融资本、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户参与,引导贫困户以土地经营权、扶贫资金为股金,注入到扶贫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当中,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户通过入股分红挣股金、返聘打工挣薪金等多种形式增加收入,实现由扶贫资金到户向权益和资本到户的转变,保证农民长期稳定的收益。发展产业园区经济。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定位、产业设置,围绕林果、中草药、蔬菜、食用菌、肉奶牛、生猪、肉鸡等特色主导产业,引进实力企业、专业合作社投资发展现代农业,采取“租赁、合作、入股”等手段,推进土地规范化流转,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引导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向园区集中。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农户”的规模化扶贫开发新模式,提高服务能力。加快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生产经营能手、养殖大户到园区发展,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参与园区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园区集约经营、规模发展,每县都要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大力发展新型家庭手工业。鼓励可分散生产的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建设加工基地,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剪纸、刺绣、核桃皮加工等家庭手工业,帮助解决市场信息不灵、销售渠道不畅的问题。建设集信息提供、产品设计、技术培训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形成龙头(合作社)+专业生产村+农户的发展模式。大力推进燕山-太行山山区综合开发。采取“大园区、小业主”的方式,科学规划,整合资源,优化山区农业生产条件,充分利用土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政策,加快对荒山、荒坡等闲置土地的开发整理,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金融支持等方式,吸引民营企业、城市工商资本等参与山区综合开发。建立扶贫开发引导资金,搞好山区综合开发试点。培育壮大扶贫龙头企业。重点培植一批对推动扶贫产业发展和带动贫困群众增收作用明显的扶贫龙头企业,使其成为有力带动和幅射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力量。对扶贫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效益不佳,已失去龙头辐射带动贫困户作用的扶贫龙头企业予以摘牌,不再享受扶贫优惠政策。培育一批带动贫困户实现增收明显,符合扶贫标准的企业给予挂牌,认定为扶贫龙头企业,规范完善扶贫龙头与贫困户的“合同、合作、股份、劳务”四大利益连接模式,实现双方共赢的龙头带动局面。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每个贫困村至少成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每个贫困户至少加入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切实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择优选定经济效益好、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给予贷款贴息、产业化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扶、以奖代补等扶贫政策扶持。

    七、完善行业扶贫资源整合机制

    充分发挥扶贫开发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作用,整合市县各级行业部门优势,将涉农、支农等多种资金、项目集中向重点县、贫困村倾斜投入。建立和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建立有效的行业部门扶贫投入情况统计制度,以扶贫开发为纽带,定期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共同推进行业扶贫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快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2015年底,全部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5万户,基本实现重点县与地级市之间通一级以上公路、与相邻县之间通二级以上公路,主要乡镇与县城之间通三级以上公路;全市所有村庄完成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的“四清”任务,基本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乡通三级公路、行政村村村通等级公路、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公路;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及自来水普及率达进一步提高;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大力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广木煤项目,将秸秆、枝桠、杂草加工成木煤,减少火灾隐患,清洁环境。完成全部农村危改任务,使农村贫困农户的住房条件环境明显改善;重点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实施农村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农超对接,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农业重点产业,强化农民生产技能、生产规程、经营管理等方面技能培训,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生产技能型农民的比例。实施沃土工程、种子工程等,研究集成一批高产、节水、节肥、节药、节种栽培技术,促进粮食生产、蔬菜生产、果品生产、畜牧业生产、渔业生产协调发展。深化科教扶贫工作,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创业发展,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重点县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支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与重点县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中试示范基地。选派一批退休的有经验有责任的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者到贫困村帮助工作,共同解决贫困村人才匮乏问题。对贫困乡村旅游发展给予重点支持。加大政策、资金、培训扶持力度,提升乡村旅游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带动劳动力就业。到2015年,扶持约1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到2020年,扶持约3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建设国家休闲与旅游示范村。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科学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保障学生就近上学。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办好一批中、高等职业学校,支持一批特色优势专业,培育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全面落实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免除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等政策。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都能接受适应就业需求的培训。以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实施就业综合素质提升和在岗培训工程,力争使更多的贫困家庭达到至少有一人掌握一门以上的实用技术,鼓励贫困户输出劳务,稳定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到2015年,贫困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到2020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组织城市医务人员在农村开展诊疗服务、临床教学、技术培训等帮扶活动,不断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贫困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的扶持力度。到2015年,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县级医院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逐步提高儿童医疗卫生保障水平,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获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效能,积极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统筹有线电视、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等多种方式,提高电视覆盖率。充分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性活动。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为主干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广播电视户户通和县城数字影院的建设。整合开放各类信息资源,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推进重点县建制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努力消除“数字鸿沟”带来的差距。整合开放各类信息资源,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每个村至少确定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的信息员,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其信息获取和服务能力。到2015年,贫困地区建制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基本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的宽带接入问题。到2020年,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

    八、改革扶贫组织机制

    建立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县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职责,形成更加符合我市实际、更加完善的组织管理体制。成立市县“燕山-太行山”特困连片地区规划落实推进领导小组。市县主要领导牵头,项目涉及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和片区县要组成专门项目跑办班子,部门和县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规划中本部门、本县的项目加大和对口的国家部委和省直厅局的对接联系。对规划重点项目以及推进的重要举措实行跟踪问效,明确责任主体,加大项目跑办力度,确保项目按要求、按时限立项、落地和实施。进一步加强市县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由组织部门负责,配强领导班子,充实工作力量,选派后备干部到扶贫一线挂职锻炼,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扶贫任务较重的乡镇要以扶贫开发工作统领全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把主要精力用在抓扶贫开发上,明确一名副书记或副乡镇长专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实行派驻扶贫指导员制度。组织部门对有贫困村的乡镇要确定专职的扶贫指导员,强化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协调指导,驻村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乡村两级组织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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